浙江将在全省域推开“政策性长护险”

发布时间:2024-02-27 05:11:04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该省《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普遍建立城乡一体的政策性长护险,到2027年基本建成以长护险为主体,惠民型商业护理保险为补充,其他商业护理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有序衔接、共同发展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减轻因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人群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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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分为制度体系和协同体系两个方面。多层次长护保障制度体系为:一是政策性长护险,在长护险试点基础上,根据国家部署在全省域推开;二是惠民型商业护理险,依托“浙里惠民保”增设责任,以个人自愿投保方式筹集资金,为失能失智人员提供补充性保障;三是其他商业护理险,研发推广适用不同人群的产品,满足群众多样化护理需求;四是衔接养老护理补贴等社会福利制度,实现功能互补。协同体系提出加快评估、护理、经办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价格支付和资金监管等六项任务,旨在整合场所、人员、资金等关键要素,打造“三位一体”长护生态圈。
浙江省人口老龄化
据数据显示,2022年末,浙江全省60岁及以上的常驻老年人口为1329万人,占比为20.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981万人,老龄化率14.9%,超过国际标准的14%,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其中舟山市老龄化率32.25%,远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位居全省第一。预计未来10年,全省每年都将净增70万以上,到2035年将超过20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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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失能失智老人数量也不断增加,由此带来的老人照护压力也更加凸显,浙江省正全面推进“城乡一体”长护险制度的建立,2025年实现城乡一体的政策性长护险在全省域推开,全面搭建长护险照护体系。
浙江省长护险推进进程
Ø    2016年,浙江省宁波市成为全国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国家试点城市之一后相继在桐庐县、嘉兴市、义乌市、温州市等地推进试点工作
Ø    2021年7月发布的《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健全长护险制度,将其列为省委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重大改革事项之一。省政府工作报告连续三年提出扩大长护险试点。
Ø    2022年,出台《关于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率先构建了长护险制度政策框架,对全省长护险保障范围、筹资机制、待遇标准等核心要素和关键指标进行规范统一,并出台实施两个省级地方标准和一系列配套举措,初步建成长护险“1+n”政策体系,标志着浙江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由1.0阶段的省内分散试点、各自探索,步入2.0阶段,统一构架长护险制度政策框架。
Ø    2023年,长期护理保险被列入2023年浙江省十大民生实事。
Ø    2023年1月,宁波率先实现长期护理保险全域覆盖,全市所有区域医保参保人全部被纳入保障范围。
Ø    2024年,2月18日颁布《浙江省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实施方案》进一步探索构建有浙江特色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护理保障需求
7年来,浙江省长护险制度得到快速发展,这离不开政府政策创新和推动,比如统一构建长护险爱你制度政策框架,统一了省内5个试点地区的筹资标准、待遇标准、认定标准等,克服了制度碎片化、区域间政策不平衡等弊端,真正实现全省试点‘一盘棋’,坚持城乡一体,参保覆盖全民,体现共同富裕建设背景下制度的公平性和普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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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计划到2025年普遍建立城乡一体的政策性长护险,2027年基本建成以长护险为主体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目标明确,这显示了其决心和力度,这将加快浙江省长护险的推广和实施进程其多层次保障体系的构建,为其地区提供了参考,有助于推动全国范围内长护险体系的完善。
浙江省长护险发展面临的问题
浙江省财政总收入一直稳居全国前四位,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长期位于全国前列。比较厚实的经济基础和适度的长护险费率,为浙江省全面推进长护险试点奠定了坚实的缴费基础。但是目前长护险试点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基金监管机制不全,骗保现象频发
长护险是“第六大社会保险”,但其基金监管并没有专门的审核队伍。根据浙江省智慧医保平台测算,截止到2021年年底,全省试点地区覆盖参保人数1111.8万人,基金总支出10.17亿元,然而试点地区均采取委托第三方(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监管的管理模式,监管不到位,导致骗保事件频发却不易被发现,亟需出台专门的长护险基金监管制度和监管措施,这也是其它省市推进长护险制度面临的共同问题。
以下是温州市医保局鹿城分局近日发出的通报,对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和护理员的骗保违规行为做出处理,但这只是冰山一角,隐藏在暗处的骗保行为又该如何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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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缺乏护理分级制度

长护险在我国包括浙江的试点的7年时间,尚未制定统一的长护险护理分级制度。浙江全省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保险制度背景不同,加上护理人员缺口较大、专业性不强等问题较为突出,制定明确、合理的护理分级难度加大,长护险有关政策无法满足当前的实际需求。
三、基金使用率不高
长护险在省内各地试点时间短,政策宣传力度不足,群众知晓度不高,符合待遇享受和实际待遇申请的参保人数有较大差距,没有让有需求的人群享受到这项待遇。考察五市县长护险基金的结余额占比,除了义乌市基金余额(-0.44%)倒挂之外,其他四个试点市县基金结余额太多(41%~79%)。总体上,五个试点市县长护险运营都不符合“年度平衡,略有结余”的基金管理与运行原则。
四、护理人才短缺
“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难题是,如何建立一支专业的护理人才队伍。”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周坚说。
长护险提供的是服务,“谁来护理”的问题也尤为关键。浙江省护理员缺口较大、专业性不强等问题在各地较为突出。现在护理员数量及质量,还无法满足各地养老服务需求。

以下为文章内容参考出处:

《长护险给养老加一道保险 浙江省出台全省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

《【智策】全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加快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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