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持续推进长护险是试点工作,“南宁模式”稳步建立
发布时间:2024-01-26 03:14:48
1月24日,南宁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南宁市长护险试点运行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内容现总结如下。
老龄化概况
据统计,截至2022年底,南宁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136万人,老龄化率达到16.7%;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达24.7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8.2%(远超七普数据全国的13.5%),老年人口基数大、高龄老年人口占比高特征明显。
政策概况
2021年1月8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南府规〔2021〕3号),2021年3月1日起在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中启动实施。
2024年1月1日《关于推进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南府规〔2023〕26号正式启用。
试点成果
作为第二批国家扩大长护险制度试点14个城市之一,南宁市坚持办好长护险提质增效这一惠民实事,推进其向更高质量、更深层次发展。截至2023年底,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达165.8万人,较2021年初参保人数125.71万人提高31.89%,净流入40.09万人;累计为16486名申请人提供失能等级评估,13957位重度失能参保人员获得护理服务保障。2023年,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累计支出3.087亿元。政策保障年人均减负超过2万元,基金支付占到个人基本护理费用的70%。南宁市充分发挥长护险基金在产业发展与服务保障上的“双效能”作用,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长期护理服务规范及地方标准、开发专项职业技能培训考核等措施,加快实现护理供需平衡,不断提升社会化护理服务供给能力。截至2023年底,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72家,吸引21家在国内一线城市已有成熟运作经验的居家护理服务连锁机构首次进驻南宁市,引导、培训长期照护服务持证上岗人员9471人。
新政策《关于推进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时毅表示,“这是强化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维护制度公平性、可及性的具体措施,充分保障失能人员的保障权益”。新政策在资金筹集、待遇支付、失能评估等方面主要以下特点。
资 金 筹 集
长护险基金采用多元筹资模式,通过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缴费、财政补助等方式筹集,接受社会捐助;长护险实行个人终身缴费制。
1.在职职工以个人当期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长护险缴费基数,按照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同等比例分担的方式,其缴费比例分别为0.15%。
2.退休人员按照上年度个人基本养老金或退休金(当年退休人员以领取退休待遇当月的个人基本养老金或退休金)作为长护险缴费基数,按照缴费比例0.15%缴纳长护险保费。
3.灵活就业人员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个人当期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长护险缴费基数,按照缴费比例0.30%缴纳长护险保费。
4.个人缴费部分:每月从划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中扣缴。
与原政策相比,新政策对待遇支付的机构进行了调整,待遇支付标准有所优化提升。对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用,待遇支付标准如下:
① 机构护理实行按床日付费,重度失能Ⅲ级、重度失能Ⅱ级、重度失能Ⅰ级的失能人员每人每天分别为66元、62元、57元,按实际护理服务天数计费。② 居家护理实行按项目付费,重度失能Ⅲ级、重度失能Ⅱ级、重度失能Ⅰ级的失能人员每月定额标准均为1850元,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生活照料服务项目和医疗护理服务项目费用。③ 适时将辅助器具使用费纳入长护险待遇保障范围,具体办法由市医保局负责制定。① 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③ 在南宁市内累计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长期护理保险保费满1年。(已享受长护险待遇的参保人员不受最低缴费年限条件限制)新发布的《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南医保规〔2023〕3号),采用国家评估标准,规范了评估流程,同时建立失能等级争议处理机制,力争科学实施评估、精准识别保障人群,确保参保群众公平享受待遇。评估工具:南宁市长护险评估工具、分级标准按照《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医保办发〔2021〕37号)、《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操作指南(试行)》(医保办发〔2022〕1号)执行。
评估流程:评估申请、受理审核、前置调查、现场评估、复核与结论、公示与送达
南宁市长护险改革走在全国前列,系列措施在托底民生保障、释放就业活力、赋能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逐步建立了互助共济、责任共担、保障基本的长护险“南宁模式”。未来,南宁市将通过探索扩大长护险参保对象范围、调整保障水平,鼓励金融、保险机构创新开发商业性产品,强化基金监督作用,完善社会化长护险服务资源供给配套政策,进一步满足群众多层次的长护险保障需求。
《关于推进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人员管理 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