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08 04:39:38
天津是2020年提出的国家第二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之一
2020年12月,天津市政府印发了《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2021年6月,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正式运行。2022年12月23日市医保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2022年12月28日正式施行,有效期五年。
根据医保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市经过评定后达到重度失能标准4.2万人(剔除死亡),确定655家定点护理机构,确定长护险服务人员1.79万人。各定点护理机构已经入户(或入院)为重度失能人员提供护理服务416.93万余人次,累计支付护理费用达到2.58亿元。长护险为减轻失能患者的家庭负担发挥了积极作用。
经过首轮试点,2023年天津进入长护险第二轮试点。有市民反映“长护险的到手待遇似乎比以前少了”!真的吗?
12月6日,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国田及相关负责人做客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网信办、海河传媒中心合作策划的《公仆走进直播间》“十项行动见行见效——高品质生活创造篇”暨“向群众汇报——2023委办局长年终访谈”。就大家关心的长护险待遇及试点情况进行解答。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国田做客《公仆走进直播间》特别策划“向群众汇报——2023委办局长年终访谈”。
长护险待遇降低了吗?
针对长护险待遇,首轮试点规定:
居家护理的按照每人每月2100元标准,长护险报销75%,个人负担25%,即长护险每月报销1575元,个人负担525元,同时鼓励亲属作为亲情照护人员提供护理服务,并可获得相应报酬。
天津医保局表示,经过第一轮试点,相当一部分群众反映,只想护理自己家的重度失能人员,同时重度失能人员也只想接受自家亲人的护理。为切实回应群众期盼,第二轮试点最大调整在于增加了一种居家护理服务待遇享受方式,也就是实行亲情照护服务和专业护理服务相结合的方式:
l 由家属作为亲情照护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护理服务,基本生活护理服务部分按照每月750元标准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给亲情照护人员;
l 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同时申请定点护理机构专业照护人员提供专业护理服务,专业护理服务部分最高支付限额每月1100元,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75%(按最高限额每月可报销825元),个人负担25%。
也就是说,两轮长护险试点的待遇水平实际上是一致的。
为进一步做好长护险亲情照护管理服务工作,提升长期护理服务质量,规范长护险基金使用,天津市医保局制定并下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入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通知》对亲情照护人员岗前培训、人员管理、服务质量监督、待遇支付方式等做了明确的规定(详见附件)。
津医保规〔2023〕3号+市医保局关于做好我市长期护理保险亲情照护管理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docx
除增加“亲情照护服务和专业护理服务相结合”的待遇享受方式外,长护险第二轮试点还有以下几点变化:
缴费标准调整了
参加长护险的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由之前的0.16%下调为0.12%。试点阶段,从已缴纳的医保费中划出,暂不需要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额外缴费。
本次施行的方案当中,确定天津市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筹资方面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0.12%缴费,个人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0.12%缴费。试点期间,统一为单位缴费每人每年9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90元。其中,单位缴费从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月划出,个人缴费从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中按月划出。
失能评定管理细化了
相比第一轮试点,第二轮试点对评定机构要求、评定人员专业性、评定标准和评定流程均做了细致要求。
在评定机构人员方面,失能评定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业务范围涉及养老服务评估的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能够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均可申请参加公开投标。失能评定人员应具有临床、护理、康复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与失能评定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规定参加失能评定培训并考核合格。
同时,市医保局还在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能力分管管理、退出机制和长护险服务派单等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进一步规范长护险市场竞争,推动服务质量提升。
天津长护险第二轮试点政策热点问题大总结
内容来源:天津医保局官网、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