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长期护理保险(长护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已成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护险扩面在即,但在此过程中,确保护理质量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挑战,这主要体现在壮大护理员队伍、强化监管、提升专业度这三大关键点。
护理员是提供长护险服务的直接执行者,因此,壮大护理员队伍是确保服务质量的首要任务。据调查显示,我国失能失智老年群体约有4500万人,而持证的养老护理员只有50万人。这一巨大的缺口意味着,尽管长护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但如果没有足够的护理人员来提供服务,制度的实施效果将大打折扣。为此,各地已经开始采取措施,如宁夏新设立养老护理专业,上海、杭州等地提供入职补贴和津贴,四川巴中免费开展“订单式”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这些措施旨在培育壮大养老护理员队伍,提升服务质量。实时监管是确保护理服务质量的另一重要环节。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一些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存在不规范、不专业的行为,导致护理质量参差不齐。同时,对于虚假服务、虚假结算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也往往难以及时发现、举证、处理,进一步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因此,要加强护理质量监管力度,从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服务流程、服务水平满意度等方面分别明确考核要求,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定期对服务机构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他们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可以通过建立信息化平台,实现对长护险服务的全程监管和动态管理,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对于存在问题的机构,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防止问题扩大化。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公众参与长护险的监督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护理服务的专业度直接关系到长护险服务的质量。但是,目前一大部分长护险服务人员缺乏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导致服务质量难以保证。规范标准,提升护理服务专业度,是提升服务质量的关键。这包括在服务等级与支付标准上体现差别化,引入远程指导提升操作的专业性,减少长护险的支出。同时,针对护理质量的评估,应关注日常生活能力、行动能力、压疮风险等关键指标。总结而言,长护险扩面后,确保护理质量需要我们从壮大护理员队伍、强化监管和提升专业度这三大方面入手,通过综合施策,全面提升长护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以满足老年人群日益增长的护理需求。